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背着丈夫,花两万“首付”买了套房?她怎么办到的

1818黄金眼 1818黄金眼 2024-04-03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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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
妻子买了房

丈夫“吓一跳”


姚先生反映,一个月前

妻子去嘉兴海宁一个楼盘看房

接下来的事

让他大跌眼镜


姚先生:(去年)12月14号,我老婆接到一个电话,说这边有一套房子要卖什么,首付只要很低很低的,所以她就过来了。然后在这里跟他们签了什么合同,乱七八糟的。



姚先生说

当时妻子去海宁斜桥镇的前宸府看房

付了两万元定金

签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

不过这件事

他是事后才知道的


姚先生: 那个时候我们在吵架嘛,就说她最好是等于说,不让我知道。



记者:买房子这么大的事情,你怎么不跟你老公商量一下?

姚先生的妻子我知道他肯定不同意的,我们家里是三代人住的,然后有时候也合不来,有时候也会吵架,正好是那时候心情也不好。突然他们说给我个房,那我想想这个房那么好,那时候反正就是神经错乱了嘛。



姚先生说

售楼处的工作人员

了解到妻子的想法后

提出了一个方案


姚先生:这个销售跟她说最好是搞个单签,销售可以给她办什么假的那个证。

记者:什么证呢?

姚先生:就是假的那个离婚证什么,反正就假的离婚证可以这样操作,那我老婆一听也可以。

姚先生的妻子:当时我也是在犹豫,但是他们一直在那里说,就说不用什么压力的,房子都可以马上就包租,3000块钱一个月。因为刚开始的时候他们跟我保证说,一个月只是要交几百块钱而已。



姚先生的妻子说

售楼处的人承诺这套房子的首付很低

后续房子有包租收益

这样算下来每个月房贷也没多少

她心动了

购房合同显示

她买了一套80多平方的住宅

总价111万元出头

首期款22万多

贷款89万

房子的所有权是姚先生的妻子单独所有



姚先生:合同上是111万多,实际是91万多。她不是首付不够,她只有两万多块钱,那开发商就是打给她了19万多。过了一分钟不到,直接划走了,就是说名义上是给她付了首付,她凑足了首付啊。



按照这个说法

姚先生的妻子最后以实际首付2万元

贷款89万

签下了购房合同

她说这事原本没想让丈夫知道

但因为要办贷款

自己征信记录不够

这才向丈夫透了底



姚先生:那我肯定吓一跳,那几百万买个房子,我肯定是那个不同意的。本来资金压力就大,自己好像是生活条件也不怎么样,再按揭贷款这么多钱,家庭承受能力肯定是不行的呀!我总觉得他们在忽悠我老婆购买那个房子,就是说不合规不合法的那个操作。再说买房不是要双方不离婚的话,要双方夫妻签字才能那个买的吗?



姚先生希望解除购房合同

之前没有协商成功

他说开发商那边提出

要他们承担违约责任


姚先生:赔偿违约款25%,差不多27万多。




2

谁办的“离婚证”

合同能否解除



听下来

关于这起购房纠纷

那本所谓的“离婚证”是关键

是不是真有这本证

怎么来的

又是谁办的

我们接着往下看


姚先生:销售帮她办的。

记者:这本证现在在哪?

姚先生:这本证应该是只有里面他们开发商知道。

记者:这个你见过吗?

姚先生没见过

记者:你也没见过,你老婆见过吗?

姚先生:没有。

记者:离婚证,按道理说不是两个人同意,同时去办?

姚先生所以说他们是办的假证,我根本就不知道。再说我原始的那个户口簿什么都在家里,上面没有显示什么离婚。



姚先生提供了一张聊天截图

他说这是妻子和一位李先生的聊天记录

一开始接妻子来看房的

就是这位李先生

所谓的离婚证也是他帮妻子办的

当时姚先生的妻子问

“上次你给我办的假离婚证安全吗?”

对方回复:“安全的。”



姚先生的妻子:证应该在李先生那里。

记者:你有没有照片?

姚先生的妻子:哎呦,我照片的话我当场都不要了,因为我照片存不了那么多,我要每天我都要拍照。

记者:你删掉了是吧?

姚先生的妻子:对。

姚先生:问她说什么时候删的?她说她不知道。


在海宁斜桥镇前宸府的售楼处

姚先生找到其中一名姓丁的销售

他说对方是妻子签购房合同时的经办人



嘉兴海宁前宸府  丁销售:我是销售,但我不接受采访。

记者:那么负责人有没有?

嘉兴海宁前宸府  丁销售:没在,负责人不在。

记者:那么他们这个什么情况?

嘉兴海宁前宸府  丁销售这是我们开发商的事情,我们不接受采访。

记者:那他是户主呀?

嘉兴海宁前宸府  丁销售:不搭界。

记者:他说你们造假?

嘉兴海宁前宸府  丁销售:不搭界,这个我不是对接人。

记者:他说你们造那个假的证件?

嘉兴海宁前宸府  丁销售:我不知道,我不知道,我没有做。

记者:客户的问题不解决吗?

嘉兴海宁前宸府  丁销售:我们只解决我们的问题。

记者:那合同是跟你签的吗?合同是跟您签的吗。



这名销售直接把门反锁了

姚先生提供了那位李先生的电话号码



记者:您是这个前宸府的销售人员吗?

李先生:我有权跟你说这些问题吗?

记者:我是那个1818黄金眼的记者,因为我们收到反映说您带那个客户办假证。

李先生:有什么问题以后再说,我无权回答你。

记者:你是不是售楼处的工作人员?

李先生:是的是的,你问她就好了,没必要问我。好吧?

记者:那证是不是你带她办的?



李先生挂断了电话

随后

一位前宸府的销售经理

留下了记者的联系方式

并做了解释



嘉兴海宁前宸府 销售经理:他这个大体的情况是爱人来买房的时候,然后跟我们讲想一个人买,是单身离异的一个情况。我们再给她卖了房子,所以后面的事情不太清楚,只是说前两天她爱人来了,我们才知道事实上不是。

记者:那么证件是不是你们这边的人帮她办的?

嘉兴海宁前宸府 销售经理当然不是,我们怎么可能干这种事?

记者:那个李先生是谁啊?

嘉兴海宁前宸府 销售经理:李先生外部渠道

记者:那么销售清不清楚他们办假证的事情?

嘉兴海宁前宸府 销售经理:当然不知道,因为我们是根据客户提供的资料去做的。




记者:证件的这个事儿这位丁销售知情吗?

姚先生的妻子:刚开始第一天她不知情,但是第二天她已经知道了,我们去办那个银行贷款的时候,她叫我不要乱说话。他们就说表面上说不知道,但是内部是知道的。



关于此事

记者也咨询了律师


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 陈松涛:重大的财产处置是要夫妻双方共同决定的,但是一般买房不像卖房那么明确是无效的,买房子一般认为是认可的。如果按揭办不下来,是可以追究女方的违约责任的。当然了跟男方是没有关系,因为男方没有参与,这是女方的个人行为,但女方的个人行为实际上是影响夫妻共同财产的。



如果离婚证是假的

会影响合同效力吗


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 陈松涛:关键到底谁做(办)的,如果工作人员帮着办理的话,相当于买卖双方都存在弄虚作假的,违反商品房买卖相关规定可以去房管局投诉,房管局是可以对房产公司进行处罚的。合同的效力相对比较高,仅仅提供了虚假的离婚证不足以否认合同的效力。



记者陪同姚先生前往属地市场监管部门

反映了情况

截至发稿

还没有收到海宁前宸府方面的进一步回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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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:乔辰辰

审核:张继洪、陈琳燕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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